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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畜牧兽医局(铜仁地区渔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全区草原及草种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加快草地畜牧业发展;负责草地生态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草地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草原和饲料行业管理。

  (七)负责种畜禽、草种、兽药、动物诊疗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发证;负责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饲料生产企业审批登记;负责畜禽养殖、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工作,下达全区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计划并定期发布质量通报。负责区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

  (八)负责畜牧业、渔业的统计工作;负责起草畜牧、兽医、草原、饲料、畜禽水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九)组织和管理全区畜牧渔业引进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考察其经济效益,沟通畜禽渔产品外销渠道,推进全区畜牧业、渔业对外开放工作。

  (十)按照权限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全区畜牧兽医渔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农民技术员(畜牧兽医渔业)的评审和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评审、技师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畜牧渔业科技干部的培训,指导各级畜牧兽医渔业部门进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地委、行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铜仁地区畜牧兽医局(铜仁地区渔业局)设置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机关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承担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全区畜牧渔业工作总结的起草;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畜牧渔业生产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参与调查、研究拟定畜牧业、渔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畜牧渔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畜牧渔业产业政策、法规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有关涉牧、涉渔法规的审核认证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拟定全区畜牧渔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畜牧兽医渔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制订畜牧渔业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抓好本单位思想政治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同时抓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协助机关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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