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渠道筹措节能资金。节能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节能资金支持。
四、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一)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坚持以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指导全州资源性产业的发展,对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产业进行一体化规划,加大政府引导资金投入,推进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建设,抓好州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各市(县、区)要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用循环经济改造传统企业和工业聚集区的实施方案,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国家发改委《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煤泥矸石、脱硫石膏、粉煤灰等工业废弃物规模化利用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火电、磷化工等企业与建材企业紧密合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的绿色墙体材料,实现产业之间的链接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产业化。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确保 2010 年底凯里市(城区)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力度,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市场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
五、依靠科技,加快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
(一)加快节能技术的研发工作。各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把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自主研发、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要以加大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投入的重点,组织共性和关键节能技术攻关。支持开发流程工业能源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高耗电工业节电、半导体照明、建筑保温等技术攻关,实施节能及可再生能源、绿色生产技术等专项研发。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发挥企业技术中心作用,优化政策环境,引进创新型人才,加快节能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