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国家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化部门负责将安全文化教育纳入社区文化建设,抓好安全文化宣传进社区活动,开展特色安全教育。

  公安部门负责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保障公共安全。

  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根据季节变化,开展经常性安全常识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创建资金。

  建设部门负责对在建工程现场的监管,督导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交管部门负责做好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加强交通协管队伍建设,维持好社区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居民出行安全。

  消防部门开展“消防进社区”工作,加强消防设施硬件建设和指导,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指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

  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好环境整治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好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学生住校期间和往返学校途中的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司法、科技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科技宣传,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安全生产理念。

  妇联、共青团委负责妇女、儿童、青少年人群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社会关爱进社区工作,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等活动。

  红十字会、爱卫办负责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做好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残疾人扶助、康复等工作。

  质监、工商、环卫、环保、民政、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共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

  各级安委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导。

  专家指导组由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建,聘请专家制定安全社区创建技术规范,指导社区开展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社区建设是加强安全预防,重视和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高度,切实重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并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