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创建(试点)单位要制定一套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创建实施方案,方案要结合本区域特点,突出特色、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三)创建社区要建立一整套创建工作台帐。台帐包括伤害预防计划、预防项目开展情况、伤害记录情况、日常检查评估情况等。
(四)区政府要保证资金投入,以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五)积极参与全市和国家安全社区有关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今年底确定达标的社区,创建工作从2008年4月下旬开始,年底通过国家评定。
1.启动阶段(5月上旬)。学习借鉴济南市槐荫区及其它省、市创建国家安全社区的经验,召开市内五区创建国家安全社区动员部署会。各区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国家安全社区实施方案,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社区工作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实施阶段(5月中旬-11月下旬)。各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社区各项安全项目落实。市安委办定期(拟定8月、10月分两次)邀请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有关专家来我市检查、指导。各创建单位要依据专家指出的问题和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的实际,调整、充实、完善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3.评估阶段(12月份)。12月初,由各区有关部门牵头,邀请有关专家,对本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步评估。12月中旬,由市安委办协调,邀请国家有关部门来我市组织评估和审定。
4.提高阶段(2009年第一季度)。继续抓好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工作,做好“全国安全社区”命名仪式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2009年以后拟创建达标的社区,从现在开始,要统筹规划,作出安排,参照国家现有标准进行创建。
五、职责划分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宣传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文化宣传计划,协调媒体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宣传,营造共创共建氛围。
卫生部门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建立伤害记录制度,开展社区初级救护培训。在社区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并对弱势群体实行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