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2008年“春风行动”、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做好两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三项工作作为今年第一季度劳动保障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及早谋划,认真部署,针对今年春运与“春风行动”及两法宣传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务求实效;领导到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并指定分管领导亲自抓;机构到位,要指定或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得力工作人员;措施到位,要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到位,做到目标明确、分工合理、责任到人。为加强领导,省厅成立“春风行动”暨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并在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立办公室,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二)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和通报工作。从1月15日起,各市要每三天向省厅书面报告一次民工有序流动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节前重点是民工返乡流量、流向、交通工具选择、企业欠薪追讨、民办机构检查清理、春风卡印制发放、企业用工需求和留粤过节民工物质文化生活安排等情况;节后重点是入粤返岗民工动态、劳动力市场整顿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举办招聘会等情况。广州、深圳、东莞和惠州市要加强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每天从铁路返乡、入粤民工动态;地处省际公路或铁路交通枢纽的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梅州、汕头、韶关、河源、潮州等市每天要监控掌握从公路铁路返乡入粤车辆数量、人数和民工所占比例。各市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省厅将通过信息简报或专报的形式向劳动保障部、省春运办和各地政府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各地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省厅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活动结束后,省厅将进行总结评比和先进表彰。
(四)请各市于2007年12月31日前将“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方案以及负责这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和联络员的姓名、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情况报省“春风行动”暨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08年3月7日前报送春运组织民工有序工作书面总结材料;2008年4月10日前报送“春风行动”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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