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就业援助工作的领导。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建立市、县(市、区)街(镇)、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逐级督促检查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促进援助月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二)创新就业援助模式,有效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地要结合推广“路径”就业服务模式,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经验做法,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配套服务,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一个,援助一个,就业一个和重点帮扶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个人实现就业。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方面要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动员各有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参与援助月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援助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让就业困难人员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主动接受援助服务。
(四)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各地要建立就业援助月活动成效总结评估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就业援助月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和形成有效机制。各市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及劳部社函〔2007〕250号文附件2报表,请于2008年1月10日和2008年2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厅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20-83367874
传真:020-83337480
附件2
2008年“春风行动”暨春运组织民工
有序流动工作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做好2008年度的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特别是结合《
劳动合同法》和《
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集中开展农民工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对于做好今年农民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2008年“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我省“春风行动”和春运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结合农民工在节前、节中和节后三个阶段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重点帮助农民工解决好在此期间最为关心的过节、维权和就业等切身利益问题,同时开展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普法宣传活动,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热潮,提高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全社会的劳动就业法律意识,创造良好氛围,促进农民工问题的加快解决,加快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