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四日
关于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工商局 市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全国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涉农合同、促进订单农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构建农村社会诚信体系为目标,实施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强化合同行政指导,加大对合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农业订单的签约率和履约率,为农产品顺畅销售提供保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实施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为载体,帮扶一批涉农企业,制订规范一批订单合同文本,培育一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农户,使我市主要农产品购销基本实现农业订单模式;并积极探索建立订单农业风险保障基金,支持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008年帮扶涉农企业60家,建基地联系点30个,订单签约率和签约金额比上年增50%,制订推广使用示范合同文本20种,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5家,培育“守合同重信用”农户30户。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贸粮、林业、水利、供销、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订单农业的实施情况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着重掌握企业农产品购销渠道、合同文本使用、签约和履约率、供货农户分布等情况。对已有合同文本的企业,要审查其制定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有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通过调研,全面掌握全市订单农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