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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

  采取分类抽样与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参考全市各级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3.生活源。
  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7年1-12月)。
  (1)启动(2007年1-10月)。4月成立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9月各县市区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备案;10月召开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全市普查工作。
  (2)技术准备(2007年3-12月)。9月制定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并通过专家论证;10月-11月转发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及普查技术手册,组织普查软件的试用;3月-12月对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农业源开展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3)培训(2007年8-12月)。组织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查员进行分级培训,根据普查工作开展的内容及时间安排相应的培训内容。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试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4)普查对象清查(2007年10-12月)。做好普查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查企业、调查单位的名录;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
  (5)宣传和动员(2007年9-12月)。9月制定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开展第一轮宣传报道活动;10月-12月召开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同时开展第二轮宣传报道活动,为全市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11月-12月指导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污企业情况进行调查和清查,防止漏报,为普查资料的填报做好充分准备。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l一12月)。
  1月调查表格发放;2月-4月组织开展全市各排污单位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审核工作;3月-5月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数据审核、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4月-6月组织入户调查和现场监测的抽查和验收;5月-6月对县市区污染源数据库进行抽查和审核;7月合并、汇总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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