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负责规划分类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研究,提出政策意见;结合水资源区划成果,参与做好全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调研与评价工作;提供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有关成果资料;提出水源保护区和湿地生态功能区专题研究报告。
市城市规划局:根据我市城市经济和城市群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参与做好主体功能区评价工作;做好主体功能区划与城镇体系、中心城市建设规划之间的衔接;提供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等相关资料;提供全市城镇化水平测评报告。
市经委:参与分类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做好产业发展导向、中远期重点开发区域安排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提出全市工业化水平现状及发展趋势测评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根据相关研究和规划,负责市域人口规划及规划分类人口管理政策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市域人口规划的衔接。
市建设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参与相关规划研究,做好相关规划的修订、衔接及相关资料的搜集和加工等工作。
各县(市)区要为全市主体功能区划编制提供各种资料、数据等信息,积极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具体功能区,明确各功能区的空间“红线”及其定位与发展方向。
六、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研究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研究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委托研究单位,科学确定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按责任分工,做好市域国土空间分析评价工作,并由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全市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包括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体系及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等。召开专家咨询会和成果沟通衔接会,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课题成果,进行课题成果集成。试划全市各类主体功能区。
(二)编制规划阶段(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完成前期研究、政策制定和基础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思路,形成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根据各界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三)报送审批阶段(2008年7月1日至12月30日)。规划初稿经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邻地区(哈尔滨、鸡西、七台河以及吉林延边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衔接。同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议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
七、主要成果
通过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完成以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成果:
1.牡丹江市主体功能区划基本思路研究报告(市发改委)
2.牡丹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草案)(市发改委)
3.牡丹江市土地资源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国土局)
4.牡丹江市水资源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水务局)
5.牡丹江市土地及矿产资源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国土局)
6.牡丹江市环境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环保局)
7.牡丹江市区域经济科技发展指标测评报告(市科技局)
8.牡丹江市工业化水平指标测评报告(市经委)
9.牡丹江市城镇化水平指标测评报告(市规划局)
10.牡丹江市区域发展潜力指标测评报告(市发改委)
11.关于牡丹江市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环保局)
12.关于牡丹江文化遗产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文化局)
13.关于牡丹江市森林公园及森林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防治区、三北防护林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林业局)
14.关于牡丹江市风景名胜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旅游局)
15.关于牡丹江水源保护区、湿地生态功能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水务局)
16.关于牡丹江市地质公园、泥石流重点防护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国土局)
17.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财政政策的研究报告(市财政局)
18.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研究报告(市发改委)
19.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土地政策的研究报告(市国土局)
20.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人口管理政策的研究报告(市人口与计生委)
21.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标准的研究报告(市政府研究室)
22.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草案)(各县市区政府)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划园满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连钧 市发改委主任
赵晓军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成 员:魏景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春信 市国土局副局长
倪艳佳 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玉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柏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林 海 市水务局副局长
姜守忠 市旅游局副局长
付 强 市文化局副局长
隋文华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德彦 市经委副主任
霍 震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苑 铁 市科技局局长
焦俊伟 市农委副主任
杜 勇 市交通局长助理
于培春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孟祥林 市气象局副局长
贾晓玲 市商务局副局长
才清林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张成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明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乃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郑培山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郑培山(兼)。
九、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编制任务。
(二)承担编制任务的市直各部门,从履行本部门职能需要出发,主动与各县(市、区)沟通协调,索取有价值的资料;各县(市、区)要对市直部门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三)各部门负责完成的研究、测评报告,要于2008年4月30日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发改委规划科(联系电话:6171919,联系人:杨胜利、顾伟利,电子信箱:yangshengli66688@yahoo.com.cn).
附件:
编制主体功能区划主要测评指标及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