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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水务局:负责规划分类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政策研究,提出政策意见;结合水资源区划成果,参与做好全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调研与评价工作;提供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有关成果资料;提出水源保护区和湿地生态功能区专题研究报告。

  市城市规划局:根据我市城市经济和城市群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参与做好主体功能区评价工作;做好主体功能区划与城镇体系、中心城市建设规划之间的衔接;提供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群规划等相关资料;提供全市城镇化水平测评报告。

  市经委:参与分类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做好产业发展导向、中远期重点开发区域安排等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提出全市工业化水平现状及发展趋势测评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根据相关研究和规划,负责市域人口规划及规划分类人口管理政策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市域人口规划的衔接。

  市建设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参与相关规划研究,做好相关规划的修订、衔接及相关资料的搜集和加工等工作。

  各县(市)区要为全市主体功能区划编制提供各种资料、数据等信息,积极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划定具体功能区,明确各功能区的空间“红线”及其定位与发展方向。

  六、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研究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研究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委托研究单位,科学确定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按责任分工,做好市域国土空间分析评价工作,并由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全市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包括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体系及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体系等。召开专家咨询会和成果沟通衔接会,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验收,修改完善课题成果,进行课题成果集成。试划全市各类主体功能区。

  (二)编制规划阶段(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完成前期研究、政策制定和基础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基本思路,形成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初稿,根据各界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三)报送审批阶段(2008年7月1日至12月30日)。规划初稿经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相邻地区(哈尔滨、鸡西、七台河以及吉林延边地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衔接。同时,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审议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

  七、主要成果

  通过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完成以下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成果:

  1.牡丹江市主体功能区划基本思路研究报告(市发改委)

  2.牡丹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草案)(市发改委)

  3.牡丹江市土地资源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国土局)

  4.牡丹江市水资源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水务局)

  5.牡丹江市土地及矿产资源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国土局)

  6.牡丹江市环境承载能力指标测评报告(市环保局)

  7.牡丹江市区域经济科技发展指标测评报告(市科技局)

  8.牡丹江市工业化水平指标测评报告(市经委)

  9.牡丹江市城镇化水平指标测评报告(市规划局)

  10.牡丹江市区域发展潜力指标测评报告(市发改委)

  11.关于牡丹江市自然保护区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环保局)

  12.关于牡丹江文化遗产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文化局)

  13.关于牡丹江市森林公园及森林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防治区、三北防护林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林业局)

  14.关于牡丹江市风景名胜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旅游局)

  15.关于牡丹江水源保护区、湿地生态功能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水务局)

  16.关于牡丹江市地质公园、泥石流重点防护区的专题研究报告(市国土局)

  17.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财政政策的研究报告(市财政局)

  18.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研究报告(市发改委)

  19.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土地政策的研究报告(市国土局)

  20.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人口管理政策的研究报告(市人口与计生委)

  21.关于主体功能区分类别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标准的研究报告(市政府研究室)

  22.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草案)(各县市区政府)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划园满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牡丹江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连钧 市发改委主任

      赵晓军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成 员:魏景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姜春信 市国土局副局长

      倪艳佳 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玉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柏林 市林业局副局长

      林 海 市水务局副局长

      姜守忠 市旅游局副局长

      付 强 市文化局副局长

      隋文华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德彦 市经委副主任

      霍 震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苑 铁 市科技局局长

      焦俊伟 市农委副主任

      杜 勇 市交通局长助理

      于培春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孟祥林 市气象局副局长

      贾晓玲 市商务局副局长

      才清林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张成彬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明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乃辉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郑培山 市发改委副主任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郑培山(兼)。

  九、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编制任务。

  (二)承担编制任务的市直各部门,从履行本部门职能需要出发,主动与各县(市、区)沟通协调,索取有价值的资料;各县(市、区)要对市直部门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三)各部门负责完成的研究、测评报告,要于2008年4月30日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发改委规划科(联系电话:6171919,联系人:杨胜利、顾伟利,电子信箱:yangshengli66688@yahoo.com.cn).

  附件:
  编制主体功能区划主要测评指标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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