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保质保量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大学1-2年级每周2课时,3-4年级(包括研究生)要开设体育选修课。中小学要全面落实每天“两操两活动”制度,即每天要上好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两操两活动”要列入教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考勤、有记录。高等学校要积极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和俱乐部开展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以上课外体育锻炼。学校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体育锻炼活动。
(八)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从今年起用五年时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全省现有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一次全员轮训。从今年起,全省每个体育教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个课时,并形成制度。从今年起,针对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严重不足问题,在省上“特设教师岗位”招教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招聘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省上每年再拿出1000名招教指标,纳入“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连续五年招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体育专业毕业生,分配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各市、县(区)每年在补充教师时,应增加体育教师比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体育教师社会地位。对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先进评选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对体育教师担任体育课教学工作量应与其他学科同工同酬。对体育教师从事课外体育活动、课间操、课余体育运动训练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学校体育工作合理计入教学工作量。积极落实体育教师福利待遇,为体育教师从事学校体育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九)定期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省、市、县三级政府要定期举办学生综合性或专项性运动会,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今后,省上每4年组织一次大、中、小学生综合或专项运动会。各市、县(区)要定期组织学生综合或专项运动会。学校每年定期召开春季、秋季两次运动会,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际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注重发展学生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做到人人有喜爱的体育项目、班班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校校有较高水平的运动队,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为学生终身体育锻炼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加强各级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对学校、群众体育运动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丰富军训内容,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练意志等方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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