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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是:力争使健康第一理念牢固树立,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良好氛围基本形成;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体质健康得到明显增强;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形成一批全面落实体育工作、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较高的先进学校。

  二、明确任务、落实政策,全面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四)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以学生体质健康为重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发挥正确导向作用。从今年秋季开始,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测试报告书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重要内容。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照50分计入高中升学录取总分。测试报告书列入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一项重要依据。依法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保障和运行机制。

  (五)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育健康水平重要举措。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广泛探索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引导学生走进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掀起青少年体育锻炼热潮。对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增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荣誉感和自觉性。

  (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学生创造宽松学习环境和氛围,使学生有更多时间参加体育锻炼。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办面向学生的学科类奥赛校(班)、补习班、辅导班和提高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占用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家庭作业量,1-3年级每天不许布置家庭作业,4-6年级学生每天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3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家庭作业量不得超过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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