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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07〕77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07〕13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东海县浦南镇划归连云港市新浦区管辖,并将江苏省国营岗埠农场划入新浦区行政区域。行政区划调整后,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461.1平方公里,人口43.9万人,辖6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3个乡;东海县行政区域面积2040.9平方公里,人口108.8万人,辖13个镇、8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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