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潭政发[2007]32号)
雨湖区、岳塘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精神,建立政府主导、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运行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建立有效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坚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稳步推进等原则。
三、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城市社区居民方便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保障和促进居民健康。
(一)建立健全机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实用、覆盖全体居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保障机制。
(三)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
(四)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的药品流通体制。
(五)探索建立促进和鼓励医疗技术人才进社区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