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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陕卫办统发〔2008〕1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陵区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第二、口腔医院:

  现将2008年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2008年全省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计划要点

  2008年,全省卫生统计及信息化工作要紧密围绕全省卫生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卫生统计的服务、咨询及监督功能,加快全省公共卫生工作各信息系统和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系统建设,实现厅机关政务内网建设及运行,为全省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和谐陕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卫生统计工作,提高服务能力

  (一)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省厅将进行重点抽查,各市、县(区)卫生局按不低于辖区机构数2%的比例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和统计数据质量。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加强2008年定期报表的上报工作。

  (二)做好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

  按照卫生部的安排部署,在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基础上,按原调查范围组织开展好我省的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全面反映全省城乡居民5年来的卫生服务需要及主要健康、卫生需求及经济负担、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及可及性等问题,为卫生政策制定和卫生改革等提供有力依据。各市卫生局、样本县(区)卫生局及样本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三)建成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平台和数据中心。

  按照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要求,投资近300万元,建成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平台和数据中心,并扩展直报范围,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网络直报功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医疗机构的运营情况。针对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做好有关数据的公示工作,不断提升统计的服务功能,为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依据。

  二、加快全省卫生行业门户网站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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