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定义: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总量控制任务分解到县级人民政府,污染物总量削减工程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重点企业。
数据来源:以上级人民政府向下级人民政府总量分配文件和政府向企业分配为准。
三、总量目标考核制度
指标定义: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建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并据此进行考核。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以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考核结果文件为准。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
指标定义:建立本地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台账,动态跟踪本地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数据、主要工程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情况
指标定义:根据《责任书》要求,完成对排污单位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发放。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六、信息上报
指标定义:按时上报总量控制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年度执行情况。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建设部门。
七、重点脱硫项目按期开工率
指标定义:列入《责任书》的重点脱硫项目按期开工的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八、重点脱硫项目按期投运率
指标定义:列入《责任书》的重点脱硫项目按期投运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九、小火电机组按期关停率
指标定义: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和核准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中,按期关停的机组比例。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
十、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同步投运率
指标定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同步投运的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