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做好《东莞办公办事大全》(2007)发行工作。
二、完善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
由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府法制局、市政府新闻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市信息办牵头,各单位配合。
(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和公示、听证制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定期发布政务信息。推进互联网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加大网络新闻发布力度。通过公示、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二)完善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核准、界定后的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等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三)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逐步拓展系统的绩效评估、信息服务与投诉处理功能,充分发挥系统的监察效用。
三、宣传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
由市府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牵头,市信息办、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等配合。
(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公开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设专刊,扩大宣传。
(二)编印《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限和程序。
(三)选取部分信息公开做得较好的镇(街)、部门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点,组织召开座谈会、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
四、建设政务公开联系点,树立先进典型
由市府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牵头,有关单位具体落实。
(一)利用《东莞市行政服务工作简报》,推广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和省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对市工商局、莞城街道办事处等政务公开联系点的指导,树立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继续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