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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七)后勤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副局长蔡一平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黄容开同志兼任组长,市卫生局、市民政局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应急设备、物资和技术装备的储备与调度,同时负责内部防护救治;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具体应急处理预警措施如下:

  (一)祭祀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 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 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 公墓、骨灰堂等有祭扫接待任务的殡葬服务单位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骨灰堂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 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安全组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祭祀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祀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后勤保障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安全、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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