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2006-2007年度全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情况的通报
(苏劳社[2008]2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省厅关于推进“五个充分”、全面提升劳动保障事业整体水平的总体部署,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作为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抓手,摆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加以组织和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2007年底,全省3417个城镇社区中,共有2219个社区达到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达标率为64.9%,其中苏南地区达标率达79.7%,苏中地区为61.8%,苏北地区为37.6%。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阶段性目标全面实现,为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政府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得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及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制定了具体实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意见的通知》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强化平台建设,落实优惠政策,严格考核监督,强化了目标管理和组织推动。
二是政策全面落实,效应显现。各地把用好用足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重要保障,逐项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服务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得到政策扶持,使社区所辖8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城镇规划区内失地农民就业率达到78.9%。
三是平台不断完善,基础扎实。各地坚持把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作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和依托,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社区工作人员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率达到94%,社区劳动保障站基本实现“六到位”要求。
四是服务日益强化,援助到位。各地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手段,加大援助力度,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对登记的零就业家庭,确保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各地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平台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没有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待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平台信息网络建设、使用上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三是虽然县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但与省辖市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在新增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确保劳有所得等方面,有着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各地要按照改善民生的要求,抓住《
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继实施的有利契机,在继续调整、充实、拓展、延伸积极就业政策的同时,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进一步依托基层平台,不断巩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成果,对零就业家庭的大学毕业生要进行重点帮扶,促使其及时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争取财政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在不断推进基层平台“六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在继续提高省辖市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切实加强县辖乡镇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体系和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到位的服务,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在新形势下又好又快地发展。
附件:江苏省2006-2007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