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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决定
(肇府[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度,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广泛组织下岗失业、农民工、农村青年、创业培训、退役士兵和智力扶贫等人员参加促进就业政策技能培训,千方百计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实现我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7216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45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35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6.3%、114.8%、11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4%。全年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712人,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17789人,农村青年技能培训34517人,创业培训2196人,完成2006年度退役士兵招生入学1147人,完成省下达700名智力扶贫招生任务。各地和有关部门在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指标任务、落实再就业政策、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落实困难群体就业和加快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建设的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7]6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四会市、高要市、德庆县等3个县(市)政府授予“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和奖金;对在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完成各项指标较好的怀集县、广宁县、鼎湖区、封开县、端州区等5个县(区)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授予“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达标单位”称号,并发给奖牌奖金;对认真履行2007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成绩突出的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10个单位给予表扬和发给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肇庆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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