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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扬府办发〔200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组织的考核评比,决定对维扬区政府等18个先进单位和王健等1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其他承办单位和从事办理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先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先 进 单 位

  维扬区政府        邗江区政府
  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
  市农工办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规划局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
  市文化局         市广电局
  市卫生局         市物价局

  先 进 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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