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的各项标准和规范,健全服务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积极开展窗口达标、创优、服务竞赛等活动,加大服务消费维权力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4.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国家和省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市级实验室为骨干、县级检测力量为基础的服务网络,为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充分发挥质量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对质量工作的推动和监督作用,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不断增强服务功能。
5.强化安全监管。突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程安全、旅游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重大聚集性活动、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安全监控和安全保护措施的管理,健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设,提高安全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全面推进辖区打假工作责任制。深入落实打假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结合区域打假工作实际,建立以县(区)为重点,区域划分合理,责任分工明确,上下齐抓共管、严格奖惩兑现的辖区打假责任体系,确保不出现区域性造假现象。
2.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犯罪活动。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日用消费品、农资、汽车及零部件、成品油、钢材、装潢装饰材料等重要物资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优化市场经济秩序。
3.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以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专项行动与日常打假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使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明显遏制。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采取对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政府采购予以优先等形式,鼓励企业改进质量、优化管理、提升价值,走卓越绩效之路。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原有质量兴市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深入研究质量工作,使质量兴市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结合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集中对质量兴市活动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普及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质量兴市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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