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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7年度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7年度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喀署发[2008]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喀各单位:

  2007年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县市、地直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等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促进了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地区安委会依据《喀什地区2007年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对签订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出了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经2008年3月7日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行署决定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县市(7个):
  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叶城县、莎车县、麦盖提县、塔什库尔干县。

  二、先进单位(3个):
  地区卫生局、地区旅游局、地区交警支队。

  三、先进企业(6个):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中石油喀什分公司、中央储备粮喀什直属库、八一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陆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喀什机场。

  对获得200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颁发2007年度喀什地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奖牌;对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7个县市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3个地直单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奖单位奖金中的20%用于奖励行政第一责任人,其余部分由行政第一责任人奖励有关人员。获得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6个企业,奖金自筹,标准自定,奖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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