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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凉府办函〔2008〕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07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要求,我州对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最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再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目前,我州生猪生产存在生产成本较高、养殖户贷款难、防疫任务艰巨、环保压力大等问题,给生猪生产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精神,切实解决我州的生猪生产和稳定市场供应问题,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扶持发展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生猪生产是我州畜牧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广大城乡居民的主要肉食品。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式,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对我州“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影响,要从“亲民、惠民、关注民生”的高度,坚定不移地把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作为实现我州“富民强州、全面小康、和谐凉山”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力量,切实抓紧落实。要紧紧抓住国家对发展生猪生产出台的资金扶持、政策扶持的大好机遇,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部署的预见性、措施的有效性,重点对生猪改良、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等方面进行扶持,充分调动养殖户(场)的养猪积极性,积极探索促进生猪产业稳步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大力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

  (一)做好能繁母猪补贴工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引导养殖户(场)发展母猪生产,全力做好调查、统计、核实工作,准确掌握母猪发展情况。财政、畜牧部门要建立好能繁母猪登记和饲养补贴发放数据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把年度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如实、足额发放到养殖户(场)。

  (二)继续推进能繁母猪保险。

  2007年,我州已启动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各县市在实践工作中已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保险政策和办法。各相关保险公司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财政配套保险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同时保险、畜牧等部门要做好配合,认真做好理赔及赔付工作中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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