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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


  2.继续认真落实有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运输企业价格行为,加强对客票价格的监管,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加收任何费用,不得突破上浮幅度。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提高。

  3.进一步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与商务、工商、质检、粮食、药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要继续组织开展对全州主要食品市场供应及其价格和相关收费的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内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检查。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采取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对经营者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揭露,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4.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为了发展生产,促进流通,保障供给,平抑价格,扶贫济困,稳市安民,州政府将进一步加大价调基金的投放,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使价调基金发挥更好的作用。

  四、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在切实做好市场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的同时,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物价、商务、工商、质监、卫生、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食品和农村消费市场的治理整顿,杜绝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工商、商务、质监、卫生、畜牧、物价、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力、物力集中开展肉类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要加大打击力度,不留死角,确保全州人民能吃上“放心肉”、“放心酒”。

  五、高度关注民生,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春节临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特别关注、妥善安排好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尤其是安排好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生活。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优惠政策能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要认真解决因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给城乡特困群体带来的生活困难,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物价部门要会同商务、工商、质检、粮食、药监、交通、公安等部门根据价格上涨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条件成熟时,可适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增加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农资等重要商品的供应和储备量,以缓解价格上涨给低收入群众增加的生活负担,增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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