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一)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
保障市场供应,是稳定市场物价的基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对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副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完善稳定副食品供应的应急预案。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生产,积极组织调运,保证市场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商务部门要指导流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特点,积极组织好相关商品的采购和调运,增加节日期间重要商品的市场投放,充分满足市场需求,特别要抓好生活必需品和农村市场的供应。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产销衔接,保障猪源的稳定,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工商、粮食等部门要积极畅通粮油等重要商品流通渠道,促进粮油市场畅通。一是立足职能,积极扶持培育粮油等重要商品市场。支持引导粮油市场开办单位提升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粮食销售和供应渠道。二是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强化市场规范经营。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管理,规范粮食市场秩序。三是认真查处地区封锁、分割市场等不法行为,确保粮食等重要商品正常流通。四是坚决杜绝执法人员上路撞车、设卡检查等阻碍正常流通的行为。
同时,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形成监测、上报、预警、应急相衔接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出现价格波动、群众抢购等情况,要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二)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物价。
物价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州政府张支铁州长对搞好近期物价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州物价局长紧急会议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全力以赴,确保我州价格稳定。一要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二要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三要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监管;四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1.努力保持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春节期间各县市物价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上报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关的价格政策,认真做好稳定市场、平抑价格工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维护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