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
(凉府发〔200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春节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做好此项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关怀,要把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作为关心人民群众生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体现以人为本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及时成立由县市长负责的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直接抓,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发展生产、保证供应、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和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因势利导,引导消费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密切关注市场运行动态,认真做好市场需求预测和监测分析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变化,以保障我州市场的平稳运行和消费增长。要积极开展对城市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特种行业和节假日市场的运行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日常监测。对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等情况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重大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要落实物价“12358”、工商“12315”、质监“12369”举报电话专人值守、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舆论导向工作,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加强信息引导,防止恶意炒作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全面、客观、理性地看待当前的市场形势,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促进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和健康消费,营造有利于保证供应和稳定价格的舆论宣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