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投标书及其附件
8、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9、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代建人:(签章) 使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话:
审查机关意见:(签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人”是指委托代建任务的投资主管部门或项目投资管理单位。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代建任务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人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