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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2008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2008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总体安排,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法制意识,不断提高质量技监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在通读十七大报告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十七大报告中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论述,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找准加强和改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去。

  (二)结合改革开放30年来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成就的宣传,广泛宣传宪法。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深入推进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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