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伊犁州直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的通报
(伊州政办发〔2008〕4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在2007年州直财税工作会议上,州人民政府与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及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签定了《2007年伊犁州直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年来,各县市及口岸认真贯彻落实州直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责任书要求,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开拓进取,强化财政管理,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落实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制,州人民政府要求州财政部门对各县市、口岸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评出财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合格单位和财政工作特殊贡献单位。
一、财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合格单位:
霍城县、伊宁县、奎屯市、巩留县、新源县、伊宁市、特克斯县、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
二、财政工作特殊贡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