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东政字〔2007〕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掌握环境状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7〕65号)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确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同时,制定了《东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普查方案,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凡属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附件:1.东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东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
附件1:
东营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兴銮 (副市长)
副组长:刘安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云华 (市环保局局长)
曹明刚 (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张连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庆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建国 (市经贸委副主任)
于绍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冠群 (市建设党工委副书记)
娄维佐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郭东升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