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逐步建立独立的生育保险体系,全面推广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劳务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劳务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等。到"十一五"后期,各项社会保险逐步扩大包括女性在内的覆盖范围。
7.将女职工"五期"保护纳入劳动合同内容,加强对女劳务工"五期"保护的宣传,加大对女职工"五期"保护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处理各种投诉。
8.各类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政策接收残疾妇女就业,为残疾妇女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9.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开发适合妇女就业再就业的项目和岗位,提倡和支持开展各项有利于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提高妇女劳动技能的活动。探讨和研究妇女弹性工作机制,探索更灵活的妇女就业方式,提高妇女就业率。
10.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善失业、单亲家庭、单身女性、独女户、残疾、长期患病等贫困妇女的生存条件,防止贫困群体女性化的倾向。
11.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引导和带领妇女创造新业绩、树立新风尚、做时代新女性,在建设国际化城市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参与决策与管理
良好的社会管理需要男女两性共同参与、优势互补。要逐步扩大妇女参政议政的范围,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和能力。
(一)目标与指标
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及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女性担任领导成员。
2.提高女性参与决策及行政管理的比例和水平。
--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应各有1名以上女干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并争取各配1名女干部,全市社区工作站领导中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
--市、区党政工作部门50%以上领导班子中要配备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的女干部数量要有较大的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计生、民政、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女干部。
--逐步提高局、处级领导干部中女干部比例,45岁以下局级和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要逐步增加。
3.提高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一般应占五分之一左右。
--妇女比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要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4.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程度。
--市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例要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社区党组织成员中女性比例要较上届有所提高。
--居民委员会委员中要有一名以上女性。
(二)策略措施
1.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社会事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党政部门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制定并完善我市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市、区、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社区中女干部配备目标的实现。
3.在公务员选拔、聘用、晋升中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女性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促进优秀女性进入决策层和管理层。
4.选拔局、处级领导干部时,必须落实女干部配备比例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
5.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要采取组织选配的办法,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
6.建立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妇联共同参与的培养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重视妇联组织在推荐女性人才和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培养女干部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在职培训计划,提供针对性课程,加强对各级女干部的继续教育。同时通过干部交流、轮岗锻炼,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
8.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证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担任社区工作站的女领导原则上兼任妇工委主任。
9.逐步提高党政机关公务员中女性比例,未来十年党政机关新增女公务员比例要有所提高。
10.选举和推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要确定男女两性的合理比例。根据所确定的比例要求,进行选举和按界别推选。
11.鼓励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的合理比例。企业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问题时,必须听取妇女组织的意见。注意发现和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不断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层、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三、提高素质
营造有利于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的社会氛围,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各层次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一)目标与指标
1.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成果,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到2010年,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3%以下。
--到2010年,初中女生毛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户籍残障女童入学率2010年达到95%。
--女初中毕业生升学率2010年达到90%。
--女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0年达到90%。
2.继续发展成人教育,提高高等教育女生在校比例。
--成人妇女识字率2010年达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99%。
--户籍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10年达到28%以上。
--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比例。
3.进一步改善高新技术学科领域的性别结构,在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领域,积极培养使用女性专业人才。
4.建立妇女终身教育体系,增强妇女接受终身教育的意识,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保证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
--对女劳务工进行再社会化培训和技能培训。
--免费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残疾妇女的培训人数占残疾人培训总数的40%以上。
--对女干部进行培训,市每年举办1-2期女干部培训班。
--提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女性比例。
--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
5.提高妇女的现代科学意识和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女性的特殊作用。
(二)策略措施
1.实施市人才发展战略要体现性别平等观念,解决适龄女童就学困难,保证贫困、残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把女性终身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市教育发展规划。
2.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联合提出的实施女性素质工程要求,将女性素质教育贯穿在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中,普遍提高女性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水平、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能力。
3.确保男女享有同等的终身教育机会,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以网络城市学院、数字图书馆、数字化学校为依托,构建网络学习平台,为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妇女参加适应社会发展所需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各层次的学历教育。增加女性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和培训进修的机会。
4.各区、街道统筹发挥劳动部门、工会、妇联组织作用,办好基层社区妇女学校、外来女工流动学校,以多种形式每年定期组织妇女参加文化、卫生、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学习,鼓励、支持设立公益性劳务工教育机构,形成劳务工教育网络,满足女劳务工对文化知识的需求。
5.完善和实施对女劳务工的再社会化培训。将女劳务工的再社会化培训纳入深圳市民基本素质教育,对女劳务工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城市生活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民行为规范、女性生殖健康及婚恋教育等知识培训,并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