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调大会期间对口联系单位的客商接待工作。
(五)省发展改革委:
1.负责承办铝加工产业发展研讨会。
2.负责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负责提供“十一五”期间及2008年重大招商项目。
4.负责大会期间的物价监管工作。
(六)省政府国资委:
1.负责承办国有企业战略重组研讨会。
2.负责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其中国内500强企业100家以上。
3.负责提供国有企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
(七)省文化厅:
1.负责文艺晚会的组织实施。
2.负责承办中原崛起与文化产业开放论坛。
3.负责提供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
(八)省旅游局:
1.负责承办中原旅游产业发展研讨会。
2.负责邀请3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50家以上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参会。
3.负责提供旅游业招商引资项目。
4.负责协调大会期间的旅游工作,为外商参观旅游提供方便。
5.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的接待工作。
(九)省农业厅:负责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负责提供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
(十)省广电局(河南电视台):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大会开幕式、文艺晚会等主要活动的现场直播工作。
(十一)省外侨办、港澳办、对外友协:负责与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侨办、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的联系和大会期间的外事接待、联络工作。统筹安排国家领导人、省领导外事会见及宴请工作,负责外国政要来访的接待工作,为开幕式、招待酒会提供翻译。具体职责:
1.负责与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侨办、中国对外友好协会的联系和对口接待工作。
2.负责300名以上国(境)外重要客商和10个以上境外友好省州代表团及国外使领馆的邀请和参会组织工作;负责邀请50名以上驻华使节参会。
3.做好参会客商的护照签证事宜。
4.负责客商邀请组赴境外推介人员的出访手续和证照的及时办理。
5.统筹安排大会期间国家领导人、省领导外事会见及宴请工作,为开幕式、招待酒会提供翻译。
6.负责邀请的外国副部级以上人员参会的报批工作。
7.负责外国记者参会的邀请、接待工作。
(十二)省台办:负责与国务院台办的联系和对口接待工作;负责邀请200名以上台湾客商和5个台湾重要团组参会;负责台湾媒体的邀请;负责参会台商的对口接待工作。
(十三)省财政厅: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大会经费预算的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
(十四)省公安厅、警卫局、消防总队、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消防支队:省公安厅牵头组成大会安全保卫部,全面负责会议期间的安全和保卫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来宾入住宾馆的消防、保卫工作。
2.负责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文艺晚会现场、欢迎晚宴现场、开幕式现场和各项专项活动现场等重要活动场所的安检、保卫和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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