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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李 瑜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陈运义  市商务局局长
       曹 瑜  市教育局局长
       王伟武  市民宗局局长
       陈志勇  市卫生局局长
       陈治邦  市交通局局长
       杜光迅  市民政局局长
       邢打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丽银  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局长
       章华忠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 昶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洪海  市房产局局长
       蔡仁武  市工商局局长
       陈明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许克峥  市水务局局长
       高时英  农垦三亚办事处主任
       邓化义  广电局局长
       段国民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林永典  市地震局局长
       陈应彩  市气象局局长
       张明灿  市消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三亚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吴清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8956006。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影剧院、礼堂、夜总会、歌舞厅、音乐吧、卡拉OK厅、游乐(艺)厅、网吧、桑拿浴室、室内茶艺馆、旅游景点的演出厅、体育健身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旅游经营场所、各景区景点、旅馆、宾馆、家庭旅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三)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和人才劳务市场、金融交易场所等。
  (四)学校(含幼儿园和学生寄宿场所)、养老院集体宿舍和医院病房楼。
  (五)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库等易燃易爆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和大型物资仓库、露天堆场。
  (六)生产、经营、住宿混合场所和生产服装场所。
  (七)社区和农村老弱病残、独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八)底层经营用途的商住楼等。
  四、专项整治措施
  (一)凡是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依照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一律停业整顿;凡无照经营的公众聚集场所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超定员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予以清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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