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改革,加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工作力度
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目标,加强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措施,加大科技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的工作力度。
各高校应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工作纳入学校总体科技发展规划之中,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争取和承担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项目,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促进高校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保护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加速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的有效运行、激励机制。同时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各级政府的经济与社会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为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主体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省教育厅要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为评估考核高校的实际科研能力、水平,以及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重要内容,作为安排年度科研项目和经费资助的依据;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并将参与该项工作的绩效作为评聘、考核教职员工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重点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要以完善和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重点,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和培养基地、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基地、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要实行政府推动支持、高等学校主导、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条件的高校要将大学科技园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建设与发展规划,切实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的领导,在人才、技术、装备和信息等资源方面进一步向大学科技园倾斜。要以大学科技园为依托,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加强全省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之间,孵化器与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整体功能,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的规模与范围。
继续推进高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将其发展成服务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行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省教育厅将对高校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继续给予支持,并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