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7〕6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十二月五日
淮南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实施方案
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生态淮南建设步伐,尽快建立和完善市级生态公益林资源管理体系以及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操作细则》、《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和有关政策,实行保护和发展并重的举措。按照不同生态区位功能划分不同等级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一个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生态功能较完备的生态公益林体系,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我市经济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环境支持。
二、目标任务
按照森林用途和生产经营的目的,根据公益林划分标准,将全市林业用地区划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并将公益林和商品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公益林区划界定管理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乡、村、组负责人,村民代表或经营者个人参加,对照区划图和小班卡片,对公益林小班逐个现场确认后,由经营者或所有者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各方代表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现场界定书,并编制林种布局图 ,建立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档案。办理生态公益林的申报、审批、公布、立牌等工作。
三、区划界定的原则
(一)实行政府负责制,坚持各级政府决策领导,以林业、财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协调的原则。
(二)坚持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合理布局、集中连片、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和谐统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