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抓好交通安全。春节期间交通压力很大,各县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客流疏导,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要特别注意雨雪天和道路冰冻状况的安全行车,增加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杜绝各类旅游交通事故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节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的要求,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现场疏导和应急处理,严防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
三是充分做好各种旅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物价、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各旅游场所和接待单位不发生踩踏、食物中毒、火灾等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事故;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开展深入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保证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要更加重视自驾游、散客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市、县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相关部门和旅游接待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联络顺畅。
三、规范市场,强化服务,努力维护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
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是确保春节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的关键。要认真总结去年十一黄金周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禁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不法经营行为,认真做好投诉处理,优化旅游环境。二是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活动,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大失信查处力度,杜绝欺客宰客现象,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宣传活动,加强对游客的全程引导和教育,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引导广大游客文明旅游。
旅游管理部门要引导教育各旅游接待单位注重信誉,规范经营,树立企业诚信形象,要教育工作人员注意企业信誉,质量品牌和服务意识。要认真做好假日旅游市场和旅游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整顿虚假旅游广告,打击旅游购物欺诈,积极开展旅游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净化旅游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