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昭通市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昭通市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精神和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在全市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结合昭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部署,这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反映了党和国家工作的开拓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住房领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责任制,把建立和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纳入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按照“政府主导,建设牵头,部门协同,基层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经常听取廉租住房保障的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县区要成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领导小组,分管建设的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任成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下设办公室在建设部门,抽调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原则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