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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自身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应急救援队伍自身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奉献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同时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做好事故防范和事故救援工作
  (一)建立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事故防范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建档、评估、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县级以上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报告和有关资料,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整改。生产经营单位要经常组织自查并进行整改,真正把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企业、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解决在岗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
  (二)协调有序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在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为后续救援创造条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按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和善后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处置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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