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重视群团组织的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换届工作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并根据班子结构需要,把一批年富力强、能力突出、有开拓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加强对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监督和管理,严把审批程序,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的要求,不断促进群团组织的发展,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五、推进源头治腐方面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保证由集体行使决策权。(市委办公厅牵头)
51.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市委办公厅会议等议事规则,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落实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服务领导决策的功能,完善市委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和重大事项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的培训教育工作,完善评价、考核体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二十四)深化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市发改委牵头)
52.全面贯彻执行《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代建单位资格准入;积极培育代建主体;建立健全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十五)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市纪委牵头)
53.严格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突出监督重点,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质询、问责等制度,加强对决策和执行等重点环节、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位的监督。
54.加强制度创新。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有效防治腐败体制机制;完善《广州市反腐倡廉制度基本框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5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十六)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市纪委牵头)
56.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手段,把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的监督、群众与社会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权力运作置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