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重视发展慈善事业,注重发挥宗教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市民政局牵头)
34.进一步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宣传一批乐善好施的典范,激发人们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挖掘慈善资源,加强与社会各界包括宗教组织的联系,丰富慈善事业的参与形式,拓展慈善事业的参与渠道。
三、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十四)加强决策的民主化。(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委办公厅配合)
35.做好城中村、旧城区、农村危房改造,公交快速路建设,廉租房集中建设等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十五)进一步加大人大、政协调研提案办理力度。(市政府办公厅牵头)
36.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改进方法,提高办理效率 ,以抓中心工作带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六)继续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市委办公厅牵头、市政府办公厅配合)
37.严格控制文件发放范围,尽量减少印发数量;严格文件审核报批程序;切实精简会议,减少市领导一般性公务活动。
(十七)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机关工委配合)
38.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之中,努力建设“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党政机关;组织做好《广州市直机关新提拔市副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市信访督查专员暂行办法》的实施工作;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出台后备干部选拔和培养有关政策文件;通过机关到基层、基层到机关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援疆援藏等途径,培养年轻干部在艰苦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加强文化建设方面
(十八)进一步加大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投入,突出岭南文化特色,切实保护好“三雕一彩”等传统工艺。(市财政局牵头,市文化局、市人事局配合)
39.研究制定岭南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力争2008年正式设立广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专项资金;把文物征集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40.每年财政预算对卫生投入的增长幅度均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财政新增加的卫生事业费主要用于基层卫生和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公共卫生补偿标准;支持农村卫生基层建设;增加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投入;建立财政对医院的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