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协调解决“村改居”有关问题,特别是“村改居”过渡期满后居委会干部待遇、办公费用、用地、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问题;协调解决转制社区土地、物业的合法使用问题,盘活闲置资源;继续推进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08年内完成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依照“农转居”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十)切实解决消防、交通指挥设施建设以及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院等工程项目建设问题。(市建委牵头)
25.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国土部门的协调,尽快推进消防站规划落地问题;加强对已安排建设计划的消防站建设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加强消防站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和对具体项目进度的调研工作,增强科学性,维护计划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26.协调市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设施扩展工程建设工作,完善市政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推进海珠区试点区域的交通道路标志改善工程,更新陈旧标志牌,实现与路网系统协调一致。
27.加快推进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院等工程项目建设。
(十一)认真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货币分房,住房补贴,退休职工统筹外补贴等方面的问题。(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8.逐步研究解决乡镇企业原退休人员、农场原农业户口老职工和农场原住民、部分街道集体企业原未纳入社会统筹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29.不断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继续解决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30.研究制定《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规定》;按照《关于广州市建筑业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将外来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逐步将意外事故及生育、终止妊娠住院医疗费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进行管理。
31.着力解决广州市国有企业住房货币分配历史遗留问题。
32.研究统一规范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统筹项目外生活补贴问题。
(十二)研究解决推荐民主党派人士任职工作中有关职称、任职年限等难点问题。(市委组织部牵头)
33.切实加大民主党派成员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把优秀的年轻党外干部选配到重要的岗位上;加强党外干部后备队伍建设,通过双向交流挂职等形式,着力培养党外干部;加强党外干部和民主党派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民主党派队伍;积极做好优秀民主党派干部破格提拔任用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