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通过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基层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使普通民众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党和政府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增强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法制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作为
《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宣传月。
四、主要内容
(一)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立法宗旨、基本原则、主要制度、核心内容等,让公众认识和了解
《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宣传政府在预案编制、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宣传普及应急知识,重点宣传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以及后期处置等知识;
(四)介绍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服从统一指挥和协调组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正确做法。
(五)宣传全市目前的应急工作形势。
五、工作方式
(一)开辟应急知识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推广和普及应急知识,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组织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掌握避险常识,增强安全意识。莆田电视台要在宣传活动期间播出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湄洲日报要开设专版,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开展应急知识进基层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在繁华街道或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刊出法制宣传专栏或黑板报,张贴标语等,营造强大
《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声势。编发应急知识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在社区、学校、乡村、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提高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