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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住宅产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建设规范、标准,编制住宅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调节住房供应,建立结构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 组织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负责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工作,提出在确保房价稳定的前提下,逐步缩小收入水平与房价之间差距,逐步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比例的相关意见,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监督、检查和综合验收,研究住宅产业化发展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组织住宅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完善住宅建筑和部品体系;建立商品住宅性能管理制度,提高住宅产品综合质量;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承担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住宅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供热改革的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

  (六)房地产行业管理科

  研究拟定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规范房地产各行业有序经营;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供热、物业管理、室内装饰、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查与认证管理;建立房地产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对企业的动态管理,规范行业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监管,承担直管公房及政府廉租住房等社会保障住房的建设管理,协调、监督、指导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承担施工单位在现场采取封闭、遮盖等措施,禁止从高处抛洒建筑垃圾,在风速五级以上的天气禁止进行房屋拆除作业的监督管理。

  (七)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研究拟定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商品房预售、交易、产权产籍管理,审核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对房屋权属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房地产测绘、房屋租赁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性质及设计变更事项;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审核发放《新建住宅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证》;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分析,发布房地产市场的各类信息、数据和报告,为制定房地产业发展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八)宜居工作科

  负责全市宜居城市建设的组织协调、政策研究及宣传工作;编制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宜居指标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分析,对全市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进行评价、分析,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全市最适宜居住城市课题研究,建立宜居城市研究框架及宜居建设科学体系;建立宜居城市建设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宜居指标的落实;组织全市宜居建设重大活动;建立评价奖励制度;对全市各住宅小区的宜居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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