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酒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酒政办发〔2008〕2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合理,现将市卫生局制定的《酒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酒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为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甘政发[2006]100号)精神,加强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科学化设置,合理布局,有序安排,优化配置,按照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6年,全市有街道办事处6个,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64个,城镇常住非农业人口40.4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41.2%。从2000年开始,全市各地陆续开展了以城镇居民群众为服务对象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设置举办了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经过-设置-举办-调整-充实各个发展阶段。目前,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待建或拟转型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2个,覆盖城镇居民人口60%左右。
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起步早,成网快但发展极不平衡,在以往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严重滞后,社区卫生服务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指导的“六位一体”功能没有真正得到体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由于宣传不到位,居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不了解,有病到医院的观念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致使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变相的医疗门诊或医院分院;由于没有统一的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各县(市、区)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意性较大,设置和布局不合理,问题较为突出。
二、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服务的方向,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质优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缓解城市居民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