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要依托现有林业资源,充分挖掘和保护历史生态文化遗产,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培育现代生态文化产业,树立和传播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弘扬和传承生态文明。
(一)弘扬和挖掘太行山与黄河、海河流域生态文化
太行山生态文化要抓好以南太行为主的森林旅游,研究道教、佛教文化与生态文化的融合,发扬郑永和、吴金印、张荣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绿化荒山的“太行精神”,形成太行山人文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与自然文化的有机结合;黄河、海河流域生态文化要探讨和研究黄河、海河文化与生态文化的渊源关系,建设沿黄河滩区的森林生态工程,加快黄河滩区、故道区森林旅游业建设,充分挖掘新乡历史文化,彰显和弘扬具有黄河、海河流域特色的生态文化。
(二)加强生态文化的基础建设
完善辉县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原阳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辉县白云寺国家森林公园、延津黄河故道省级森林公园、原阳博浪沙省级森林公园、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卫辉跑马岭省级森林公园建设,建立10个生态科普教育基地、5个生态文化知识教育基地、4个生态文化展览馆、2个标本室等生态文化设施建设。并对见证牧野遗址史迹和根植于名胜景区、文博寺院和旧城老街的古树名木,要加强抢救与保护,挖掘其文化传承价值。
(三)树立和传播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
通过文学、影视、戏剧、书画、美术、音乐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林业在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普及生态和林业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生态伦理和生态道德。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培养和提高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牢固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在全社会开展“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活动,形成爱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弘扬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经济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协调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力度,制定《新乡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方案》,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对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80%以上,形成“家家都是创森主体,人人都有创森任务”的良好局面,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