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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龙政综〔2007〕4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龙岩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

  前言

第一节 编制背景


  龙岩地处闽南沿海与珠三角和闽粤赣三省结合部,是海峡西岸延伸两翼、对接两洲的重要通道。龙岩市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现辖一区一市五县,土地面积19028 k㎡。近年来,龙岩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目标,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着重发展五个百亿元产业集群,做大做强“10+3”产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步伐。目前在航空方面,建成了龙岩冠豸山机场,已开通龙岩至深圳和上海航线。铁路方面,龙漳、龙梅、龙赣三条铁路分别与鹰厦、广梅汕、大京九等铁路线相连;龙厦城际快速铁路已开工建设,建成后从龙岩乘火车到厦门只需1小时。公路方面:龙厦高速已经通车;在建龙长高速公路将于2007年底建成通车;永武高速公路项目已开工建设。到“十一五”末,将构建起1个机场、4条高速公路、4条铁路、8条国省道为主体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实现与全省和珠三角、长三角两大经济区交通主干线全面对接,进一步凸显对内联结、拓展腹地的功能。“十一五”期间,龙岩中心城区面积将从现有的54.7 k㎡发展到80 k㎡。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将把龙岩建设成为交通便利、产业集聚强劲、配套功能完善的闽粤赣边联结沿海、拓展腹地的生态型经济枢纽。
  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前期性、基础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构成地理信息产业的基础和主干,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各个部门和各项专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实施的测绘工作的总称,现已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科学研究、文化教育、行政管理、人民生活等与地理空间信息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是各级政府进行宏观决策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测绘工作,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通过《龙岩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内基础测绘发展方向,发展重点,明确任务,提出保障措施,是我市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要求和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于扭转我市基础测绘滞后的被动局面,满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本《规划》是以200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06---2010年。期间如遇法律或政策的改变,再作细部修编,以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二节 编制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3 福建省测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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