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在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机械、电力等行业和领域,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市安监局、市煤管局负责)。
7.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实施科技兴安。充分利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安全科研资源,加快安全生产科技研发步伐,在重特大煤矿灾害治理、事故分析处理技术、危险源监控技术、应急救援、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组织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依靠技术进步,提高本质安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市科技局、市煤管局、市安监局负责)。
8.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社会化。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安全生产资源,大力发展安全技术培训、检测、检验、评价、评估、认证、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完善中介机构准入制度,依法加强管理,严格资质认证、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市安监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发展安全文化,扶持、引导安全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的安全文化产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市文化局、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1.建立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框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我市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地方性配套规章和制度的建设。采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个体防护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以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市安监局负责)。
4.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从经验型向技术型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