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路养护。完善五项机制,突破一个指标。即完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完善公路养护抢修机制;完善日常养护检查机制;完善公路通行安全生产和营运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管护协会,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干道管护超额完成市上下达指标,乡村道路保证晴雨通行。
(三)行业管理。一是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抓好城市公交车运营管理,推动城市公交车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路政管理,加大治超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三是加强水上运输管理,确保水上安全。四是加大交通规费宣传和稽征力度,实现稳中有升的征收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公路建设关键在加强领导,重点在狠抓落实。为此,一是县政府已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农村公路建设组织领导、协调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二是县级相关部门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专门管,落实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要大胆创新,密切配合,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三是由县交通局牵头,县监察局、县财政局配合,按照石柱府办发〔2007〕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搞好工程预(决)算、变更等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四是由县交通局负责,按2000元/公里的标准,以验收合格的实际里程为准,补助乡镇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经费。五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乡镇要负起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主要领导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必须深入一线亲自抓,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管,明确专人脱产专职具体抓。切实做到质量有提高,进度有超前,资金有落实,安全有保障。
(二)择优立项,积极推进。为更好地体现村民自愿原则,进一步调动乡镇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对农村公路建设,要按照石柱府办发〔2007〕129号文件精神,积极建立并完善“择优立项”竞争机制,广泛发动,加强领导,强化宣传,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采用“群众自愿,择优立项”的办法,确定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坚持“谁积极,扶持谁”的原则,对乡镇政府积极性高、主动性强,群众支持力度大,工程管理到位、质量好、进度快,经济发展贡献大的农村公路项目优先实施。
(三)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管理。由于我县交通建设资金总量不足,缺口较大,为了用好用活有限的资金,必须强化对项目和资金计划的管理。所有建设项目,交通部门必须按照上报的规划和市上的要求,结合县内的实际,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行文审批后才能下达项目和资金计划,否则一律无效,财政部门和交通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审计部门作为违规使用资金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