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全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在提高城市低保救助水平、促进农村低保制度落实方面取得新进展。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4.适应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要求,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力争在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与服务体系、拓宽社区服务渠道和领域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5.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团体,抓紧协调建立覆盖服务业各重要领域的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的作用。
6.积极促进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大力提高婚丧嫁娶等社会化服务水平。
六、省财政厅
1.负责足额安排和落实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把增加财政收入、培植新兴财源与促进服务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财税手段,努力把现代服务业培植成经济与财税重要增长点。
3.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流通、物流企业、软件研发、技术开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与外包等服务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
4.按照鲁发〔2006〕14号文件的要求,安排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银行、保险、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财政补贴政策。
5.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程,通过调整财税支出结构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与体系的建设。
七、省人事厅
1.按照鲁政发〔2007〕66号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进程,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
2.加大引进国外智力的工作力度,扩大各类紧缺人才的引进规模;认真落实鲁发〔2006〕14号文件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工龄计算、学历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方面的政策,认真检查落实政府专业人才引进的工资、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搞好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培植一大批新的充满活力的服务业市场主体。
4.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人才服务业的发展,健全人才资源配置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发挥作用和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搞好服务。
5.努力搞好人才市场的建设、发展和管理,进一步搞活人才配置机制,消除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基层、农村流动。
八、省劳动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