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确引导,培育主体,不断壮大进口贸易队伍
(三)着力扩大进口贸易队伍。通过工作考核、业务指导、政策激励,促使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进口贸易。实施扶优扶强,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进口骨干企业,不断增强我市进口贸易主体竞争实力。
(四)加强进口贸易人才培养。大力开展进口贸易实务培训,普及进口贸易实务知识,不断增加进口贸易业务员数量。办好进口贸易实习基地,切实提高广大进口贸易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鼓励各地外贸“孵化器”开展进口贸易“孵化”工作,促使更多企业尽快开展进口贸易。
(五)高度重视招商引“进”。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进口贸易企业来甬落户,对引进企业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对引进企业按进口贸易实绩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三、搭建平台,拓展领域,不断提升进口贸易水平
(六)搭建进口贸易平台。鼓励广大进口贸易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和采购活动。加快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建设步伐,大力培育进口展览市场。积极举办进口贸易推介活动,扩大进口商机。充分发挥进出口商会及中介机构作用,帮助进口贸易企业及时了解信息、掌握政策、拓展业务。
(七)推动“三资”企业和生产企业扩大进口。积极引导“三资”企业和生产企业进口新技术、新设备、新能源、新材料,推动产业进步,生产高端产品,增强发展后劲。对进口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发布的《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范围内的产品上规模的企业给予奖励。
(八)大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大“走出去”支持力度,对我市企业在境外开发并进口符合国家进口导向的资源性产品给予奖励。
(九)不断提高加工贸易水平。继续发展以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加工贸易,不断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重视原辅材料进口,充分发挥溢出和辐射效应,促进加工贸易向产业高端化发展。
(十)积极培育进口商品集散基地。大力培育初级塑料、化工原料、服装原料、能源、矿产品等进口市场。充分发挥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功能,努力引进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一批重要设备和高新技术专业进口市场。
(十一)鼓励国内紧缺的中高档消费品进口。积极引导我市外贸企业经营国内紧缺的中高档消费品的进口业务,带动内需。大力培育国内紧缺的中高档消费品进口批发市场,鼓励境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国内紧缺的中高档消费品批发中心,逐步形成一批区域性国内紧缺的消费品进口批发市场。